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河北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具体标准》要求,现依法公示一批鹿泉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 序号 | 违法主体 |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处理情况 |
| 1 | 河北功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清溪路35号东京北华府西区一号院1-9号住宅楼1单元302室 | 91130108MADGTM9946 | 刘彦海 | 拖欠87名农民工工资1006053元,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2026年9月29日,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鹿人社劳监处决字[2026]第001号),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1006053元和50%的赔偿金503026.50元,合计共1509079.50元;一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鹿人社劳监罚决字[2026]第014号),对该公司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