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未提交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劳务派遣单位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的通知》(石人社函〔2026〕3号)相关规定,我区5家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提交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现予公示。
联系电话:82010293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的通知》(石人社函〔2026〕3号)相关规定,我区5家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提交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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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