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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34)有关国省干线扬尘治理事项
整改验收公示
2026-03-09   来源:  浏览次数:1 打印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34)有关国省干线扬尘治理事项

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聚焦国省干线,增加清扫洒水频次,排查积尘严重路段,联动沿线村镇清理周边,提升干线洁净度。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强化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大队分别对管辖34条国省县道路、32条城区道路保洁作业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根据道路区域特点、车流量、天气等情况的不同,合理调配清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时间和方式,推行“定时、定人、定车、定路段”相结合的保洁作业模式,建立健全保洁作业工作台账,强化日常工作考核,提高道路保洁质效。

、验收情况

3月9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验收组对验收销号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举措落实到位,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66037984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