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河长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因近期部分区级领导人事调整,为确保河长制工作正常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洨河、滹沱河、南水北调区级河长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洨河区级河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翔同志担任;滹沱河、南水北调区级河长由副区长张凯同志担任。
石家庄市鹿泉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