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大河镇机构设置
中共大河镇委员会、大河镇人民政府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安全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纪委监察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队。
1.党政办: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稳点、值班、会务、纪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电话:82296491、82296096(传真)
2.党建办:认真学习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努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民主组织全覆盖工作;抓好各村班子建设,掌握详实的班子状况,对于班子涣散、战斗力不强的村,掌握其动态,并与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协商,找准对策,在规定时间内转化;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指导、督促、检查各村按时按规定召开相关会议并做到记录详实、规范、档案完备。每半年对各村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立健全党建信息库的各种档案信息,调查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82291796
3.纪委办:负责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对下辖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按照权限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进行问责的工作建议或作出决定;协助县(市、区)监委开展调查工作;负责乡村纪检监察组织的自身建设;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和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82292122
5.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村镇规划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82291700
6.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负责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负责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负责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82290081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指导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82291923
8.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相关工作。82290939
9.综合执法中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82292155
地 址:大河镇大河路 13号
联系电话:82296491、82296096(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6月 1日—8月 31日 14:30—17:30)
负责人:戎毫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