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扫码入企”?
扫码入企,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活动时,使用手机APP,扫描被检查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云备案”的过程。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均须落实扫码制度。实施行政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以其他证件代替行政执法证件,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二、为什么要建立“扫码入企”制度?
建立“扫码入企”制度,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检查频次过高、多头执法、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可以实现对各类涉企现场执法活动的“兜底式”统计,精准定位实施检查多的单位、人员以及接受检查多的企业,为有针对性解决问题、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依据。
三、市场主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扫码入企操作便捷,经营主体接受执法检查时,只需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扫描营业执照即可,不增加任何负担。为了方便操作,经营主体负责人也可用手机拍摄留存营业执照二维码照片,或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放置醒目位置,供行政执法人员扫码使用。
四、扫码完成后会显示什么信息?
行政执法人员扫码完成后,手机屏幕会同时显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和企业基本信息,供双方互验。其中,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包括姓名、照片、执法证号、执法单位;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五、如何监督、评价检查过程和结果?
企业下载“冀时办”App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冀时办”小程序,登录企业账号后可进行监督评价,搜索“扫码入企”,对检查过程、结果等进行评价反馈;评价结果仅用于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执法监督,涉及的个人信息不会提供给检查部门。
六、执法人员不扫码怎么办?
扫码入企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刚性要求,应当做到入企必扫码。经营主体负责人遇有行政执法人员不扫码或者扫码后显示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并且可以通过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投诉举报电话:85138182、投诉举报邮箱lqqsfjfzb@163.com)、“小鹿普法”平台、辖区司法所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