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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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水利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坚持党对水利法治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水事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水利法治建设根本方向
区水利局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水利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水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民意调查制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完善行政决策评估相关制度,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河北省水利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履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等制度要求。2024年,根据石家庄市水利局《关于修订更新农村饮水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区水利局修订完善了《石家庄市鹿泉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培训。统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水行政法规专业培训不少于30课时,不定期组织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水利专业法律知识及相关案例线下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组织召开下放涉水行政处罚事项培训暨调研座谈会,确保下放乡镇水行政执法事项“交的出、接得住、能执行、显成效”。2024年,区水利局移交获鹿镇“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件线索2件和大河镇“违反河道管理行为”案件线索1件,两镇均已依法依规处罚完毕,并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平台进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结果公示。二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密切巡查监管。对我区12座小型水库、河道、渠道、供水设施、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巡查。截至11月底,巡查水库面积累计12.21平方公里;巡查河道长度累计815公里;巡查渠道长度累计562.16公里;巡查供水设施累计6395.66公里;巡查出动人员累计5948人次,出动车辆累计2947车次,出动船艇累计4次,共现场制止处理违法行为累计172起。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与河北重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同时与鹿泉区上寨乡人民政府公职律师签订公职律师聘请合同,确保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效地保障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及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
四、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简化办事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材料,降低群众办事门槛。供水报装进入政务服务大厅“水电气热联合报装”服务专区,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联合审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随时办、就近办”的政务服务。同时,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深入区政务服务大厅督促、检查指导进驻工作5次,听取首席代表、进驻人员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建议,共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是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第八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区水利局随机抽取两名执法人员并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区注册登记的供水企业以及土石方量超过1000立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项目所属14家企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此次抽查未发现问题,抽查结果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和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严格落实跨部门协作机制。2024年,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水利局、市公安局鹿泉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立足各自职能,服务生态环境发展大局,解决鹿泉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突出问题,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办案协作,发挥合力优势,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防治和打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为保护鹿泉区绿水青山净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结合我区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际情况,及时将《鹿泉区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和《鹿泉区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并修订完善,并以区政府名义编制印发了《鹿泉区城乡供水应急预案》,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全区供水突发事件,全面提高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和抢险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2024年,共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9次,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文件4次,举办安全生产培训3次,电力故障倒闸演练1次,消防演练3次,供水突发事故抢修演练4次,防汛演练1次。二是履行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应急抢险技术支撑等各项职责,做好汛前检查、隐患排查、预案修订、演练培训、物资准备、发放明白卡、明白纸、宣传手册及设备维护等工作。2024年汛前,修订编制了《小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印制发放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培训手册1100余本、组织受山洪灾害威胁村各级责任人培训2次,培训人员120余人次。完成了69个受山洪灾害威胁村庄避险转移演练。
一是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做好记录,及时交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并及时告知办理结果。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对群众的来访,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力争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确保群众遇事有人管有人议、有诉处有说法、有结果有答案。三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防止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及无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一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切实将普法融入水行政执法全过程和服务群众全流程中,提升普法实效。2024年,区水利局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为契机,以多种宣传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利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本次活动宣传10余场次,发放节水宣传页6000余张、宣传册600余册、受众人数7000余人。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月”期间,积极组织开展以“全生命周期、全市场主体、全要素覆盖”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与企业、市民面对面“零距离”交流,了解企业诉求、倾听民众心声,从而更好地做好水利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石家庄市鹿泉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