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打印杨晓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我区文旅品牌建设,促进文旅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文旅品牌需要项目来支撑,整合各方政策、资源、力量,努力引入一批有实力、有经验、能运营的文旅企业,培育文旅消费新场景、新热点。争创更多A级旅游景区,加快提升旅游形象品位,增强旅游产品竞争实力的必要途径,主动联系景区,上门实地了解情况,掌握景区的景观资源、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现状,引导和鼓励他们积极开展3A级景区创建。同时邀请专家来景,就景区的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切实提升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
二是持续做好鹿泉文旅资源的宣传推广工作,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策略。线上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鹿泉文旅”作为宣传主阵地,定期发布鹿泉的文旅动态、特色活动和精美图文,让更多人了解鹿泉的独特魅力。同时,我们还与央级媒体、省市级媒体以及网络大V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他们的平台广泛传播鹿泉的文旅信息,进一步提升鹿泉文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线下方面,我们精心组织多种活动,如文旅进校园活动、组织鹿泉区各景区在大型文体活动进行宣传布展活动。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提高鹿泉文旅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积极参加省、市之间文旅推介活动,与各地文旅部门开展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旅游博览会,了解国内外先进的文旅发展动态和成功经验,为我区文旅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提升我区文旅品牌竞争力。
三是摸清人才队伍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前储备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才和项目,以高质量文旅项目引领持续推动创新人才、青年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乡村振兴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团队等培育。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人才项目的扶持力度,通过观摩重大节会赛事、艺术活动,参加省、市业务部门人才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还要发挥旅游从业者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他们参与到旅游运营决策中来,提高运营团队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以确保文旅项目的顺利运营,同时发掘培育“乡村网红”优秀人才,以直播、短视频等融媒体传播方式,展示鹿泉亲和力、生动性和乡土味,讲好鹿泉文旅故事。
四是提升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关于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建议,我局始终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坚持把提升服务质量作为旅游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我们深知,景区旅游服务质量是一个地方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展现地方历史文化内涵、宣传地方文化、增强景区景点吸引力的最有效的方式,只有在各个环节全方位的做到高质量水平才能赢得游客的信赖与口碑。
为了更好地维护文旅市场秩序,我局一直保持高度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每月对文旅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我局督导检查组对文旅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在节假日前夕进行多部门联合检查,切实维护好文旅市场秩序,5月底在西部长青景区开展索道和水上应急救援、森林防火、疏散逃生演练活动,通过演练确保了文旅市场的安全稳定。我局按照《石家庄市旅游市场旅游质量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鹿泉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方案组织开展了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要求各文旅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游客、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媒体的积极性,举办形式多样的旅游服务质量主题活动,营造出全社会关注旅游服务质量、参与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消费维权方面。我局利用举报热线及12345和12301投诉平台,及时有效的了解消费者的迫切需求与实际困难,做到有问题立即发现立即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海报与宣传手册等方式,使广大游客更加了解消费者维权的途径与方式,培养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和消费者维权保障服务工作,确保我区文旅市场营商环境良好的同时保障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