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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214号提案的答复
2024-12-23   来源:  浏览次数:1 打印

郝墨玉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化基础设置建设,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鹿泉本地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资源的挖掘与保护工作。为此,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1、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工程部署,统筹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民生工程,为加快构建全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大力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4年鹿泉区文化惠民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任务为全面提升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文化惠民进基层演出场次达到127以上,大力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文化惠民演出是由区文体旅游局、文化馆、丝弦剧团等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的公益性免费演出,不包括线上演出。

2、2023年我局召集各乡镇主管副职开会,传达省、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要求,讲解公共文化服务达标标准。要求各乡镇增加文化站和村(社区)的使用面积。之后我单位每周都到各乡镇和村(社区)实地督导落实,全区共有 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已达标 13个,未达标 0个,达标率为100 %。乡镇综合文化站各种标牌上墙,建立健全设施管理制度。设置有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图书阅览室都配备1一台电脑。全区共有 23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已达标 230个,未达标0 个,达标率为100 %。文体广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多功能文化活动室、阅览室、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社区不少于200平方米、一套音响文艺器材、均有群众体育活动器材。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不小于6次、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3、开发文化旅游产品。依托鹿泉的文化传统和民俗风情,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邀请文化学者、艺术家等专业人士,根据文化资源清单创作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演艺作品。如文化体验游、民俗风情游等,吸引游客前来参观体验。通过多种渠道和平台,对旅游演艺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形成具有广泛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旅游演艺品牌。与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合作,将旅游演艺产品纳入旅游线路,提升旅游产品的附加值和吸引力。

4、设立非遗传承人培养计划,加强非遗传承人的培养与扶持。鼓励传承人参与非遗产业化项目,提高传承人的经济收益和社会地位。开展非遗教育: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非遗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举办非遗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加强非遗学术交流与合作。

5、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对调研中发现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在下一批次区级非遗申报过程中,重点关注,将有价值的资源,纳入保护名录,加强保护和传承工作。同时,积极推广和传播当地的文化传统和民俗风情,增强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我局将认真落实以上措施,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提升鹿泉区的文化底蕴和文旅品牌形象。再次感谢您对鹿泉区文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