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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11-19   来源:  浏览次数:1 打印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等因素,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鹿泉区以下13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获鹿镇龙海南苑8号楼2单元;获鹿镇晟嘉雅苑1号楼3单元;获鹿镇厚德福城3号楼2单元;获鹿镇龙海花园15号楼;
寺家庄镇东营北街新开街2至7排,东营北街东至红旗大街、西至东胡同、北至东胡同7排、南至沿河路,东营北街东至新开街、西至西胡同、北至影壁墙、南至沿河路;寺家庄镇南龙贵村东至龙祥南街、西至影壁墙、南至龙兴南街西二巷、北至龙裕路;铜冶镇永壁北街新村乐安大街三、四、五巷;铜冶镇碧水蓝湾1号楼4单元、6号楼1单元;铜冶镇南李庄村育贤路一、二、三巷;上庄镇山水康城小区7号楼3单元;上庄镇西城公馆1号楼3单元;大河镇双庙村安康里、欲东街19号-22号;石井乡栈道村外环路衡甲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9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鹿泉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