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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文号:
石家庄市鹿泉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
2020-09-22  来源: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石家庄市鹿泉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1.2020年8月6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通知(冀办﹝2020﹞29号),乡村医生是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力量。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2020年8月25日,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石卫基层﹝2020﹞4号),同时提出乡村医生是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力量。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主要内容
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主要分六部分,附件中针对鹿泉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制定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推动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配备全覆盖。主要内容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第二部分是创新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机制。主要内容是建立准入制度;实行“乡聘村用”;畅通流动渠道;扩宽晋升空间;建立退出机制。
第三部分是保障乡村医生薪酬养老待遇。主要内容是落实薪酬待遇;完善社会保障。
第四部分是完善乡村医生教育培养机制。主要内容是提升学历层次;强化在岗培训;落实学费补偿。
第五部分是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主要内容是规范服务行为;加强绩效考核。
第六部分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主要内容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表扬激励。
附件内容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主要包括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工作目标,村卫生室设置及建设要求,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