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区自然资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做到“应联尽联”,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围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区分不同信用风险水平,大力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全系统年度抽查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抽取涉及行业共计不低于5%,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并做到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两库一单”
及时组织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结合“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运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照全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涉及本级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调整,为开展随机抽查打好基础。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标注统一,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一单两库”动态调整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责任股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二)规范抽查检查工作程序
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统筹制定我局2025年度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抽查任务,确保全年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抽取涉及行业共计不低于5%,确保随机抽查计划中的抽查事项全部覆盖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确保内部抽查“应联合尽联合”。根据“应联合则联合、应牵头则牵头”工作要求,按照统一谋划、主管牵头、积极参与的原则,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为工作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责任股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三)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
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局各股室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充分体现“无事不扰”、“有事必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对相关领域、检查对象、检查事项实施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提高执法效能。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措施守住安全底线。抓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加强抽查数据分析统计工作,有针对性实施定向抽查,消除风险隐患。(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责任股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四)强化结果运用,做好后续处置
要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要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及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平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防止后续监管脱节。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责任股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五)加强培训宣传力度。
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抓好省平台操作使用培训,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一专多能”的执法人员。(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责任股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对本业务条线的工作指导,提升本业务条线的抽查工作成效。
(二)严格督导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运用跟踪问效、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各股室按计划、按时限扎实推进工作。要探索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回访制度,对回访中发现抽查检查走形式、随意录入检查结果等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科学、严谨制定每期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抽查前要组织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执法检查人员要本着对检查对象、检查结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抽查检查,严防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四)注重情况反馈。各所及相关业务股室要按照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对随机抽查、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反馈局政策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