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收费项目 |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征收对象 | 征缴方式 | 分期及减免规定 | 监督举报电话 |
| 1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每件550元;证书工本费10元/证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元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建设用地使用者 |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 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现金支付、pos机刷卡;对公网银转账;河北财政信息系统缴费码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税【2019】45号)要求的相关减免项目。 | 82012479 |
| 2 | 土地闲置费 | 一般农田10元/㎡、基本农田15元/㎡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元/㎡ |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 区划以内 |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 河北财政信息系统缴费码 | 无 | 82012479 |
| 3 | 耕地开垦费 | 河北省耕地开垦费标准等别为5-15等,标准为112.6-37.6元/㎡。(对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标准的2倍执行)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元/㎡ |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4]5号) | 区划以内 |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 | 河北财政信息系统缴费码 | 无 | 82012479 |
| 4 | 土地复垦费 | 5—20元/㎡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元/㎡ |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 区划以内 |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必须进行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的土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者个人。 | 河北财政信息系统缴费码 | 无 | 82012479 |
| 5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乔木林地、苗圃地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6元/㎡,宜林地3元/㎡;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标准2倍征收。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元/㎡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冀财税〔2016〕25号)》 | 批次地或项目建设永久使用规划林地 | 1、建设项目由项目主体缴纳;2、批次地由政府缴纳。 | 缴纳税务局非税专户 | 无 | 82012479 |
| 6 | 草原植被恢复费 | 1900元/亩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元/亩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核定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892号) | 批次地或项目建设永久使用规划草地 | 1、建设项目由项目主体缴纳;2、批次地由政府缴纳。 | 缴纳税务局非税专户 | 无 | 82012479 |
| 7 | 国土资源罚没 | 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各事项处罚裁量标准规定收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元/㎡ | 《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冀自然资规〔2022〕3号 | 区划以内 | 个人、企业及其他单位组织 | 河北财政信息系统缴费码 | 无 | 82012479 |
| 8 | 林业罚没收入 | 依据《河北省林业系统行政裁量基准》各事项处罚裁量标准规定收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区划以内 | 违法占用个人、企业及其他单位组织 | 河北财政信息系统缴费码 | 无 | 82012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