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鹿泉区殡仪馆惠民殡葬骨灰盒采购项目。
二、采购规格
向石家庄市鹿泉区殡仪馆供应保质保量的木质骨灰盒,长度≥34cm、宽度≥24cm、高度≥24cm。
三、公示方式、时间
本次比选公示在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9日。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文件构成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报价单,另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物品质量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或网站截图;
8.报价表。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且密封完整。
六、采购控制价及报价
1.本项目采购总价250000元(单盒控制价不超500元)。采购总价为包干制,包括为完成项目及相关工作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和提供完成本项工作所需要的设备、场所等;
2.采取不可更改的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合理者为第一候选人;
3.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七、比选文件递交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下午17:00时。比选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报价单,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八、比选文件邮递地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殡仪馆办公楼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311-82010916。
九、比选结果的选取
按合理低价原则,从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确定中标候选人;
1.比选结果公示后7个日历天后中选人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并将在中选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新的中选人;
2.采购人重新确定的中选人报价与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中选人报价差额采购人有权要求被取消资格的中选人予以赔偿。
十、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