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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2025-05-12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为做好我区2025年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2025年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总体思路
按照“延长产业链、提高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提质赋能”总目标,侧重:规模主体打造亮点,释放龙头带动、联动、互动新势能;一般主体搞规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持续高质量发展增程赋能;新兴主体搞提升,提档升级,实现快速发展。
  • 项目概况
2025年,市财政安排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110万元,其中90万元用于扶持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20万元2家、15万元3家;25万元用于扶持4个家庭农场,包括:10万元1个、5万元3个。拟申报对象为:鹿泉区尚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鹿泉区瑶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鹿泉区谷家香椿专业合作社、鹿泉区鹿峰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鹿泉区鑫欣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鹿泉区强民家庭农场、鹿泉区文军家庭农场、鹿泉区彦庭家庭农场、鹿泉区广泉家庭农场。
三、资金支持对象条件、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条件
支持对象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具体条件包括: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二是财务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六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需求。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新品种、推广应用绿色生态适用技术、购置高效灌溉设备和先进农机装备、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等方面进行支持。支持农民合作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支持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
申报要求
(一)扶持标准
1.合作社。20万元:发展质量较高、管理规范、经营活动有序,生产、销售融合发展,年经营收入在300万元以上;15万元:发展势头好、管理较规范、经营活动有序,年经营收入在200万元以上
2.家庭农场。10万元:经营规模适度、制度健全,年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上;5万元:经营规模适度、制度健全,年经营收入在30万元以上。
3.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项目实际投资不低于申请支持资金的120%。
(二)实施进度
1.2025年5月底前,我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2025年6月-10月,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承担项目主体按申报书实施项目,并在 2025 10月底前完成,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自验报告,涉及工程建设的要有第三方出具的结算报告,并做好区级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
)检查验收
1.项目检查。项目实施阶段,区农业农村部门跟进指导,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形成实施项目进度报告
2.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局于 2025 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组长:李海英。成员:何进宝、梁昆、李娟、王丽丽。实施小组主要负责项目进度检查、完成验收、绩效评价档案整理等工件。要主动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做好项目验收、资金申请、拨付等工作。
(二)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按分配的任务量执行,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补助环节使用好项目资金,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三)项目要求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好项目安排、申报、实施、审核、验收、拨付等工作。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承担项目的合作社按照审核通过的申报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支出进度。
(四)项目监督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必须加强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总结验收,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益。
人:何进宝
联系方式:0311-82012136
箱:njzgyyx@163.com
 
 
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