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鹿政函〔2019〕1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成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确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震慑力。
(三)确保年度随机抽查比例达到 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 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落实随机抽查。坚持文明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正确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实施随机抽查工作中注重公平、公正,兼顾效率,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三)坚持依法公开。
实施随机抽查坚持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制定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示,要依法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执法过程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相关制度。为保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及时制定实施计划及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和执法依据,进行动态调整。
(二)制定抽查计划。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部门工作、上级要求等,以科学、合法、公正为原则制定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三)落实随机抽查。按照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从监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并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抽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要求检查人员依法、守法进行检查工作,并严格履行工作程序。
(四)坚持公示公开制度。完善公示公开制度,明确公示公开负责人,对随机抽查结果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进行公示公开,对发生的行政处罚要在规定时限内在行政执法公示网、鹿泉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在实地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其对监管部门工作的理解配合、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规范统一程序。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次抽查,每次抽查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查工作方案和抽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双随机、一公开”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束后,做好归档工作。
(三)加强落实监管。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及时完善总结。要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