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2024年度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3号)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经鹿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纳入我区门诊保障范围定点零售药店的9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鹿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67365087。
受 理 时 间: 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工作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