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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
2024-12-31  来源:  浏览次数:1

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事项备注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驶层级

第一责任层级

教育领域(7项

1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第七十六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2

学校违法颁发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3

区义务教育学校以向学生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4

民办学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5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6

对违反《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7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且情节严重的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