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五一”全域旅游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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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五一”全域旅游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4-24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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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为营造优美、靓丽的旅游环境和喜庆、有序的节日氛围,打响“青翠西山·多彩鹿泉”的的旅游主题口号,促进全域旅游蓬勃发展,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石家庄市鹿泉区进一步做好假日旅游工作实施方案》(鹿政办〔2016〕3号)、《石家庄市鹿泉区A级景区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鹿政办函〔2017〕25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景区规范化、标准化、精品化建设水平,树立景区优质形象,提升城市环境容貌,不断美化鹿泉区域内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打造精品旅游目的地,在推进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上走在前、做表率,着力打造魅力新城和重要的生态休闲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域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到“五一”之前,实现我区所有景区在资源和环境保护、硬件设施、卫生管理、服务配套、景区综合管理、道路可出入性等得到进一步提升,通往景区道路更加通畅,打造绿树成荫、花团锦簇的优美城市景象,营造舒适、优美、安全的旅游环境,不断提高我区旅游的美誉度和游客满意度。
三、工作时间
2017年4月14日——2017年5月2日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各类景区(点)改造提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文广新局牵总,有关部门和乡镇协同负责)
1.景区(点)环境卫生。全力督促抱犊寨、西部长青、封龙山、动物园、君乐宝优质牧场、十里花廊、龙泉湖湿地、北国奥莱、龙山蜡像馆、紫藤葡萄庄园、森泰都市农业园、圣农庄园等景区(点)加强自身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升景区(点)内游览、餐饮、住宿、娱乐、购物、停车场所的卫生水平。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重点整治游览范围内垃圾乱丢弃、垃圾陈留、场地脏乱、污水乱排放、垃圾箱设置处理不规范、餐饮加工和就餐环境不卫生、住宿场所卫生设施和环境不整洁等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旅游景区(点)的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实行责任区三包管理,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游客饮食安全。完善景区(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部门工作职责、岗位工作职责、员工行为规范和服务检查规范等规章制度。景区(点)环卫保洁要力争做到“路面净、亭台净、树池净、垃圾箱净、无烟头纸屑、无瓜皮果核、无卫生死角、无污泥积水、无小广告、无垃圾残留”;尤其是景区白色垃圾、私搭乱建等行为要得到彻底解决。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外观整洁,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
2.挖掘景区特色。深入挖掘和升级改造旅游景区(点)特色项目,对景区进行改造提升、绿化美化;依据景区实际,每个景区(点)至少打造一个特色活动或节目,致力创造亮点,唱响自己的旅游品牌,达到让游客眼前一亮的效果,助推景区发展。
3.旅游厕所。要把景区(点)环境卫生整治与厕所建设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厕所设置,切实加强管理,提升服务,确保旅游景区(点)节日期间游客等候不超过10分钟。要杜绝景区(点)厕所简陋脏臭,卫生状况要达到“十净”,即地面净、小便池净、蹲便器净、隔离板净、洗脸盆净、洗脸台净、镜子净、门窗净、墙面净、纸篓净。针对厕所的特殊性,要加强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加强对厕所服务的监督管理。
4.经营环境。认真治理在景区(点)内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
5.标识系统。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等标识系统设置合理、图形规范、维护良好,无脱落、无破损、无腐蚀。
6.文明旅游。做好景区(点)内游客行为规范指引,通过景区(点)内文字指引、人员引导进而规范游客行为。重点整治乱刻乱画、乱丢乱吐、在禁烟区吸烟、在禁止拍照区域拍照、破坏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大声喧哗、不排队等不文明行为。
7.安全旅游。各景区(点)要按照旅游安全规定,制定各自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最大承载量核定、安全警示、医疗服务以及危险地带安全防护等制度和措施;督促景区(点)及时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自查工作,确保设备安全;“五一”假日之前,各景区(点)各项工程必须完工,迎接旅游高峰,保障游客安全。重要景区(点)要严格控制游客量,绝对不能超过景区(点)的最大荷载量;要做好预警工作,及时做好游客疏散、分流等工作,确保游客旅行安全。
8.服务质量。提升景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督促和引导景区严格执行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标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让游客感受宾至如归的服务。
(二)加强景区(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城市容貌提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总,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1.各乡镇(区)主要负责本辖区内主要道路沿线及通往旅游景区(点)的所有道路两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加强对通景道路及沿边、景区村庄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确保环卫设施干净、整洁、完好,周边无散落垃圾污物、无积存垃圾、无残垣断壁等;道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各类占道经营摊点,无乱贴乱画、乱涂写,无店外经营和店外摆放。做好辖区内通景道路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区)要细化各自工作方案,明确每条道路、每块重点区域整治标准,责任到人,集中行动。确保每个景区(点)和重要道路均有一名主管负责人,能够做到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交通局负责所管辖道路及通往旅游景区(点)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洒水工作,完成道路坑槽修补和施划标线工作,保证道路干净整洁;洒水工作要合理安排时间间隔,做到路面干湿相宜;对道路绿化带进行补栽补植,对绿化苗木进行修剪,做好绿化养护工作,保证绿化效果;对带有旅游性质的道路要施划骑行路。细化方案,明确任务,确保每条道路均有人负责。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所管辖道路沿线及通景道路的环境卫生容貌整治工作。实行全天保洁,根据气温的变化增加道路的清洗和降尘,达到路见本色;环卫设施干净、整洁、完好,周边无散落垃圾污物,无积存垃圾等;道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各类占道经营摊点,无乱贴乱画、乱涂写、店外经营和店外摆放等,对辖区内景区(点)沿线小广告、条幅进行集中清理;建(构)筑物外立面,实行一店一牌,无污浊,无破损,无缺字少划,霓虹灯显示完整;负责牵头督导各乡镇及行政村以美丽乡村的标准对通景道路沿线的环境容貌进行整治。
4.园林局负责所管辖的道路沿线及通往景区(点)道路的绿化美化提升工作。要细化并落实花坛摆放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围绕鹿苑广场、市政广场、石柏公园广场、抱犊寨上山路口、北斗路向阳街路口、植物园高速口、龙泉湖湿地、翠平路、槐安路与京赞线交口、槐安路新庄路口等重要节点,集中布置花卉、花坛,摆放花树、花钵、花柱、移动景观、立体造型等,形成平面与立体相衬托、静态与动态相补充、传统与现代艺术手法相融合,点、线、面相结合的合理布局,充分营造景观亮点,提升鹿泉魅力,增加城区外花坛摆放点,减少城区内摆放点;特色化打造沿路导流节点,形成靓丽的道路容貌,提升道路景观效果;做好城区“金角银边”地的绿化,增加绿量,提升城市绿化品位;及时对道路绿化带进行修剪补栽补植,清理拾捡绿化带内垃圾杂物;加强亮化设施的维修与保养,提升亮化水平,形成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的城市夜间景观;着力打造“青翠西山、多彩鹿泉”的城市形象,烘托节日氛围。
5.住建局负责按标准规范管理各施工场地。抓好建筑工地现场扬尘管理,重点是旅游节点周围、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五一”期间主城区交通顺畅。
6.林业局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绿化、树木补植补栽及养护工作。按照“实化、细化、量化”的原则,“五一”前完成通道绿化补植补种工作和今年春季安排的绿化工作任务,提升道路两侧绿化效果,美化通道两侧绿化环境,打造景观绿道。
7.市场监管局负责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检查明码实价、导游规范、诚信经营等景区内市场管理秩序,杜绝引导乱消费、欺客宰客、拉客兜售和“野导”扎堆等违规行为发生。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8.环保局负责督促全区域内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强监管,保障空气环境质量持续良好。
9.安监局负责加强“五一”前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确保假日安全。
10.质监局负责加强特种设备检查力度,特别是旅游景区(点)特种设备,保障设备安全。
(三)加强重要景区(点)治安、交通秩序和停车场管理。(公安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协同配合)
1.公安局负责全区所有景区(点)周边治安秩序管理规范及安保工作,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治安问题。在“安全第一”前提下,以“防拥挤踩踏、防交通堵塞、防扒窃、防乱设停车场、防各类纠纷”为重点工作,细化各类预案,全时段进行巡逻防控;及时做好游客接报警处置工作。
2.公安交警大队负责辖区主要道路沿线及通往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的疏导和引导,加强对道路的监控;加大流动巡逻力度,严格查处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景点周边及旅游线路的秩序管理,劝阻和取缔易堵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设置摆放路口标志牌,分流社会车辆;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备好清障车和事故勘查车,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清理。
3.节假日重点区域交通和停车场秩序规范管理工作按照《鹿泉区规范节假日重点区域交通秩序加强停车场管理工作意见》(鹿政办函〔2016〕24号)要求,由公安交警大队牵总,发改(物价)、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协同,各负其责,对所有停车场加强管理,对各乡镇在重点景区谋划开辟的临时停车场设置方案进行核定,并与乡镇统筹管理,保障社会车辆停放需求,提升停车场建管水平,解决行车难、停车难、乱收费等问题,切实保障节假日期间停车管理有序和道路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迎“五一”环境美化绿化提升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统一思想认识,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形成工作合力,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区成立迎“五一”全域旅游环境提升工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史维斌同志任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新博同志任副主任,抽调公安、交警、交通、园林、发改(物价)、市场监管、文广新、城市容貌提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两办督查室各一名骨干人员,集中到鹿泉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广新局)办公,负责综合调度,掌握并及时反馈信息,处理问题。建立迎“五一”全域旅游环境提升工作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本方案各项工作涉及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和各景区(点)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人要在4月25日前主动及时加入工作群,及时发现全域旅游环境提升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处理。文广新(旅游)局负责监督各单位和景区(点)加入微信群情况。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迎“五一”环境美化绿化提升工作任务目标,强化措施,集中攻坚,统筹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整改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沟通,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整改合力,杜绝推诿扯皮和消极应付,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四)注重内涵,提升品质。以“让游客满意、让百姓满意”为根本宗旨,将环境的整治改善与提高游客的满意度相结合,与提升当地老百姓的生活品质相结合,切实加快景区环境提升,优化景区管理服务,加强城区绿化美化,提升城市品味。
(五)加强督导,严肃问责。由迎“五一”全域旅游环境提升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落实任务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每日汇总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活动结束后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区委、区政府对单位负责人严肃追责。
附件:1.全域旅游环境提升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2.迎“五一”全域旅游环境提升工作方案主要
景区任务分解表
3.迎“五一”全域旅游环境提升工作方案主要
道路任务分解表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