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泉区建设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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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泉区建设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7-10 来源: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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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鹿泉区建设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鹿泉区建设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石家庄市鹿泉区建设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发展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建设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7〕7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实施《中医药法》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全区对中医药工作的认识,中医药“五种资源”活力得到充分激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对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二)建设目标
按照石家庄政府年度建设计划,到2019年底,力争将我区建成河北省中医药强县。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发挥中医药“五种资源”作用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与健康规划,制定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各种规划制定过程中,统筹发挥中医药作为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的作用,提高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 强化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鹿泉区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评审并持续改进,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 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鹿泉人民医院中医科编制床位占医院编制床位的比例不低于5%,中药房达到《综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鹿泉区妇幼保健院应设立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 提高乡镇和社区中医药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国医堂”升级提标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基层医疗机构创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具备中医药特色优势,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有条件的应开展智慧“国医堂”试点建设,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中医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等功能。
4. 落实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对口支援工作。鹿泉区中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依托鹿泉区中医院建立至少1个中医联合体,逐步建立中医药分级诊疗体系。每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至少有1名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三)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
1. 积极组织实施杏林千人培养工程、师带徒、全科中医师培养及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等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保障进修期间的合理待遇,为项目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参加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认真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培训和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素质水平。
2. 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多点执业)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7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四)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结合我区资源优势和区位特点,扶持中医药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展中药材资源普查,积极开展中药材建设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园区创建,规范中药材人工种植和加工;充分遵循绿色发展的原则,促进现代中药产业发展;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要求,将当地养老、旅游、文化、生态等资源与中医药整合,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中医医养结合试点,大力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五)努力创造优越发展环境
1. 充分落实国家和省、市对中医药的扶持和倾斜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对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信息化与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基本设备购置、政策性亏损等方面予以倾斜。
2. 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和优势。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在医保基金平衡可控的基础上,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和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提高住院患者使用目录内中医药技术和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
3. 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中医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准入条件、提高审批效率。
4. 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区中医药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区政府要明确中医药管理的机构,完善职能,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管理知识、中医药政策和全区中医药工作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卫健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区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承担起发展中医药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根据全区的统一安排,统筹制定本地中医药强县建设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
(二)搞好申报工作
区卫健局对照《河北省中医药强县评分细则》开展自评,达到中医药强县标准,经区政府审核、评估同意后,向石家庄市中医药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
(三)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推广中医药,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中医药、接受中医药、支持中医药。切实关心和爱护基层中医药人员,广泛宣传创建中医药强县的重要意义,凝聚起推动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附件:石家庄市鹿泉区建设河北省中医药强县领导小组
附件:
石家庄市鹿泉区建设河北省中医药强县领导小组
组 长:吕焕举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建恩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崔志峰 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李 强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 惠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曹克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志健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贾彦军 区科技和工信局副局长
郄 飞 区教育局副局长
封丽军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赵振书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划办主任
王利民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刘建斌 区财政局副科级领导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做好全区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