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云岭家庭农场未经许可擅自穿越公路埋设管道案
2025-12-04
浏览次数:1
打印
打印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0110交罚罚决字〔2025〕153号
当事人:鹿泉区云岭家庭农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130185MACGC3C89E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年11月28日鹿泉区云岭家庭农场在Y001岭底支线K5+579南侧进行涉路施工,未取得穿越乡道岭底支线的涉路施工许可。鹿泉区云岭家庭农场未经许可擅自穿越公路埋设管道的行为,符合《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7(1)项的规定,该违法行为发生在三级公路,该违法行为裁量阶次为轻微等级。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书证,视听资料为证。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7(1)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罚款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1、利用河北省非税云缴费平台二维码进行罚款缴纳。
2、利用河北省非税云缴费平台20位缴款码/,至石家庄鹿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进行线上或线下罚款缴纳。
3、至石家庄鹿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账号147232011008555进行罚款缴纳。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 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