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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21   来源:鹿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石家庄市税务局网站216条,鹿泉区政府网站89条,其他12条,公开范围涉及部门情况、规划计划、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方面。作为垂直管理的中央预算单位,鹿泉区税务局的部门预算、决算由上级税务部门统一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修改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市局网站公开。
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因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依法书面征询了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相关信息,依程序向申请人送达了不予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及成员进行了调整,并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务公开制度》、《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表》等制度文件。同时,按照省市局的安排,对市局网站中涉及鹿泉区税务局的主动公开内容和栏目进行了统一规范,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
为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省市局和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在石家庄市税务局网站、鹿泉区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中公开政务信息,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在新媒体建设方面,按照省市局关于税务系统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未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考评,定期抽查、检查,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高效高质。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8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3253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410253.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鹿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程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二是税务干部业务素质有待加强,尤其是对新规定新政策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按照省市局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的内容和栏目,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发布流程,强化监督考核。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运用多种渠道学习信息公开相关知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站前路1号,邮编:050200,联系电话:0311-82205916,电子邮箱:lqqswj @126.com。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