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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职责任务清单
2025-08-29   来源:  浏览次数:1 打印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注

1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科技科

 

2

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进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措施。

负责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

科技科

 

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

牵头组织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承担科技报告工作。

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措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意见建议,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承担区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相关工作。

承办科技会商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3

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承担建立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相关建议,承担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

科技科

 

提出年度科技计划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算建议。

拟订全区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编制本部门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决算执行。

4

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拟订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科技科

 

负责省、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5

编制区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生物资源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承担科技基础资源调查工作。

科技科

 

6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山区科技创新等工作。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科技科

 

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山区科技创新工作。

7

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措施建议。

科技科

 

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相关措施建议,指导、监督科技成果评价,提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组织实施。

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相关措施,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拟定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相关建设。

8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科技科

 

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

9

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科技科

 

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贯彻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相关建议。

组织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绩效评价。

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平台基地建设等监督检查。

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10

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指导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鹿相关事宜。

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科技科

 

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内、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1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落实上级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指导引智工作站建设。

科技科

 

负责机关外事工作。

承办出国(境)培训工作,落实上级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12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相关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管理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专家库。

科技科

 

贯彻落实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

13

承担区级各类科学技术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承担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

科技科

 

承担“燕赵友谊奖”“外专百人计划”等奖励申报组织工作。

14

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研究全区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问题。

办公室

 

组织研究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

15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产业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运行科

 

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区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协调指导与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承担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负责联系工业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

承担促进全区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措施。

发展科

 

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

 

16

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监测;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区级药品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发挥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对行业、企业发展态势的把握。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

运行科

 

统计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提出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期目标,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

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负责全区工业用电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

电力信息科

 

承担区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17

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区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

组织拟订全区工业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

 发展科

 

提出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推进全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推进全区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区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

 

18

负责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负责全区工业、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

运行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工业、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

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

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

19

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区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发展科

 

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承担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

电力信息科

 

指导软件业发展。

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

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20

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负责组织申报国家装备工业相关专项;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工作。

发展科

 

推进智能制造发展。

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承担全区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

运行科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

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监督管理黄金开采企业。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意见。

21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

发展科

 

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

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组织实施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

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22

推进全区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发展科

 

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23

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

运行科

 

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24

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发展科

 

25

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负责盐业流通领域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电力信息科

 

26

研究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意见。研究提出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相关重要问题的意见。深化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

落实省、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军民融合重大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意见;研究提出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相关重要问题的意见。

军民融合科

 

深化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构建军民融合现代产业体系。

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协调发展,协助组织军民融合型企业(单位)申报。

负责有关经济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

组织引导优势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

27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军民融合科

 

28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