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对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实行补贴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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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对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实行补贴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3-02-27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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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2018年12月2日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引江水后对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实行补贴暂行办法》(鹿政办函〔2018〕129号)文件,已于2021年12月到期。为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助力实现全市经济总量过万亿的奋斗目标,支持我区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型重点工业企业(除房地产企业外)实现弯道超车的跨越式发展,同时鼓励企业使用引江水,更好完成我区引江水消纳工作任务,出台该暂行办法。
二、对实行补贴办法总的要求是什么?
鹿泉区内各生产型工业企业在销售额和用水量同时达到相应补贴标准的同时,要制定完善的节约用水各项制度措施,并严格落实,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不得发生为获取补贴而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同时区财政局、区科工局和区水利局要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公平、公正、公开。
三、实施补贴的范围?
鹿泉区域内使用南水北调引江水的工业生产型企业。
四、企业如何申请该补贴?
各生产型工业企业凭上年度水费缴纳证明、销售额相关证明到区科工局办理补贴手续,区科工局负责审核并上报区财政局。
石家庄市鹿泉区水利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