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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2023年第九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总结
2023-05-18    浏览次数: 打印
石家庄市鹿泉区2023年第九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石家庄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鹿泉区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石鹿双随机办〔2023〕1号)和区住建局《关于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鹿住建〔2023〕1号)要求,我区组织了2023年第九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本次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组织领导
1、周密安排部署。为确保2023年第九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区双随机办制定并印发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3年第九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3〕12号),明确了具体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案,为开展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提供了有效保证。
2、发挥牵头部门引导作用。为深入推进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对抽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车辆、检查标准,统一行动,确保联合检查行动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3、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两个部门共4名执法人员于4月10日至5月10日开展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3年第九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实地检查,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责完成了抽查任务。
二、明确抽查内容
1、依据部门职责确认抽查对象。此次抽查共涉及我区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两个部门,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2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中介企业,两家执法单位对抽查的2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中介企业全部进行了认领。
2、随机抽取联合检查执法人员。有抽查任务的2个执法部门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分别抽取2名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谁录入”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任务。
3、明确联合检查内容,不得随意增减检查事项。入企检查前提前告知检查对象,由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依法依规实施现场检查,在《鹿泉区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由被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做到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对在登记住所无法找到的企业,执法人员均拍摄照片固定证据,确保联合抽查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
 
三、加强宣传与培训
在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两部门对抽查到的4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检查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抽查的同时,积极宣传抽查企业的目的、意义及失信后果,提高企业树立依法经营、守法诚信的信用意识。
四、如实记录结果、及时公示
1、及时公示公开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参与检查的4名执法人员将抽查情况在现场及时登录“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认真抽查结果整理汇总。经整理汇总本次联合抽查结果如下: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中介企业3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共18家,1家经纪机构未在石家庄经纪机构管理系统注册备案,已责令限期整改;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问题企业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18户,抽查结果均已向社会进行公示。
3、加强抽查后续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进一步核实,责令整改,并按规定将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共18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予以公示,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强化社会监督。
此次石家庄市鹿泉区2023年度第九次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实现了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干扰,并进一步理顺了管理机制,形成了监管合力,对我区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7日